国家的教育体系分为国民教育和非国民教育。非国民教育是区别于国民教育序列的概念,例如:民办高校、二级院校、党校、军事院校等 。非国民教育与国民教育的毕业证书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在没有特定要求国民教育系列的情况下可以通用,其特点如下。
一、培养对象:
1、社会性:招生范围广泛,通过多种渠道为更多及积极要求上进的中青年,提供了通过完整的学习,取得相应学历的机会;
2、保障性:实行“教考分离”保障教育质量,这比“教考合一”,在教育质量上具有保障性;
3、灵活性:可以自主选择适合自己未来发展的专业。
三、实用范围
求职人员、晋级人员、出国人员、加薪人员、考级评定职称人员 、申请资格证书人员(部分城市允许);调动修改户口、落户、调动工作人员、福利保险享用人员(部分城市允许);低学历需要充电的人员等行为的人员可以申请该证书。因全国各大城市规定不一,建议学生申请前问清当地的人事主管部门,使用范围以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四、授课方法
根据办学类型不同学生授课方式有所不同,民办院校实行全日制在校授课,例如:党校大多采取函授方式授课,军队委培和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等其他采取在校面授和函授结合的方式授课,主要是面对在职人员,根据时间自主安排具体的学习,方式灵活,采用函授+面授形式。
五、学历查询
毕业证不能在学信网查询。校园电子注册、网上可查、学校存档、有完整学籍档案。
六、证书性质
非国民教育毕业证书,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国家有特定要求须使用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考试有所限制;但在全国范围内用于个人求职应聘、单位内部考评、定岗、晋级、涨工资、继续教育(如:研究生课程班)及出国公证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随着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和深入,该证书的使用价值会越来越高,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学生毕业后,证书可在本校面向全国的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以供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查验毕业证的真伪。
七、证书类型
1、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民办高校)自主发证;
2、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3、社会人员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无军人证的委培生);
4、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
5、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
6、相应年限内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没有验印章的证书。 |